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点军区福安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由宜昌市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点发改审批[2024]60号文批准建设,该项目招标人为******建设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测量和预算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街道、联棚乡、土城乡,建设性质为新建。
(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9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生态护坡修复总长9380m(其中:桂花树湾生态护坡长950m、柳林子生态护坡长410m、胡家店生态护坡长310m、胡家冲生态护坡长550m、中湾生态护坡长2500m、长岭村生态护坡长580m、南站路生态护坡长1200m、周家坝生态护坡长2880m),缓冲带修复总长885m(其中:长岭村缓冲带长350m、杨柳坪缓冲带长535m),人工生态湿地总面积144140平方米(其中:汪家湾人工生态湿地面积85040平方米、姚家坳人工湿地面积59100平方米)。
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后续咨询服务等,协助招标人完成设计成果审查及报批工作,提供技术交底。
3、其他:
3.1、服务期要求:90日历天;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3.2、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同时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同时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方)拟派工程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4年6月-2024年12月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承担工程设计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设计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3日23:59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09: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5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七、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政府采购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设局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夷桥路276号
联系人:彭珊珊、安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北4号楼A座3楼
联系人:成方琳、张北南、张家齐
电话:0717-******、******
******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4日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BidOpening)。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