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生物质燃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阶段性)(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生物质燃料项目
******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4月8日至2023年5月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兰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