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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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2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图纸已上传,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图纸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2、对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五、路灯:▲5、灯杆总高度≥6m,光源离地≥6m,材质采用Q235,整体热镀锌防静电喷塑,灯杆上口径≥60mm,下口径≥150mm,法兰盘≥250*250*s14mm,管壁厚度:≥2.5mm,其中灯杆总高度确定为7m。 3、对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五、路灯:7、基础长度≥500mm,宽度≥500mm,深度≥600mm,螺栓的预埋位置偏差不得大于5mm,其中基础长度、宽度、深度确定为长度600mm、宽度600mm,深度800mm。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3月13日10时00分,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组织网上开标。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澄清与修改文件和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枝江市七星台******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开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25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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